文件附件3.1(e)
修正和修正证书
英特格拉生命科学控股公司修订和重订证书
英特格拉生命科学控股公司,一家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组织和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此证明:
首先:公司董事会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的第141和242条的规定通过了一项决议,修正公司修订后公司章程第七条(“修正”),修正后的内容如下: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对公司或股东承担违反受托责任的金钱赔偿责任除非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102(b)(7)(或任何后续规定)明确规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不得被消除或限制。
其次:该修正依照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242条的规定被正式通过。
特此证明, 公司已由其董事会主席Stuart m. Essig, 博士签署本证书, 于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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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特格拉生命科学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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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 | /s/ Stuart m. Essig, 博士。 |
| | Stuart m. Essig, 博士。 董事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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