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ck0002023730-ex32_1.htm EX-32.1 附錄32.1

展覽32.1

依據認證

根據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GigCapital7 corp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十季度報告,在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表格10-Q(“報告”),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採納,我依照據18 U.S.C.§ 1350作出證明:

(1)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2)
報告中所載,關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之全部實質表現,皆屬公正。

 

日期:2024年11月04日

作者:

/s/ Avi S. Katz 博士

Avi S. Katz 博士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