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1.2
认证
根据第13a-14和15d-14条规定
根据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
我,Oluyemi Okupe,证明:
1. 我已审查了Hims & Hers Health,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
2.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未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重大事实或疏漏关于必须揭示的重大事实,使其陈述对于报告期所涵盖的情况,在做出这样的陈述的情况下,不会误导;
基于我的知识、基本报表和这份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完整地在所有重大方面呈现了登记者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量,截至报告期间以及报告期间;
登记者的其他核证负责人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项和程序(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以及内部控制之财务报表(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的)给登记者;
a. 设计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此类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申报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中的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知悉;
b. 设计这类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根据我们的监督而导致这类内部控制的设计,以根据普通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提供财务报告的可靠保证;
c. 评估登记人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中介绍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依据该评估。
d. 披露本报告中在申报人的最近财政季度内发生的申报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方面的任何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申报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化对申报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带来了重大影响或可能带来重大影响;并
登记者的其他核证负责人和我基于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登记者的稽核人员和登记者的董事会董事会披露(或执行类似职能的人):
a. 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具有重大缺陷和实质缺陷,这些缺陷可能对申报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 任何涉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要角色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其重要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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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4日 | | 作者: | /s/ Oluyemi Okupe |
| | | Oluyemi Okupe |
| | | 财务长 |
| | |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