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根據《薩班斯-奧克利法案》第302條和證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規定,特此證明由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18 U.S.C. § 1350,根據第906條的採納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
我,tim danker,SelectQuote, Inc.(「公司」)的首席執行官,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根據18 U.S.C. 第1350節的目的,特此證明:
a.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表季度報告(「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經過修訂。
b.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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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tim Danker |
姓名:tim Danker 頭銜: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