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6 eqr-ex32_1.htm EX-32.1 EX-32.1

 

附件32.1

资产住宅公司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资产住宅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报告,已根据现行法规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以下简称“报告”)。本人Mark J. Parrell,作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在《美国法典》第1350条所规定的范围内,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进行证明,据我所知: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马克·J·帕雷尔

Mark J. Parrell

首席执行官

202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