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首席财务官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的认证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我,Kelly E. Hibbs,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节,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采纳的规定,作出如下证明:
1. 附带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十年表10-Q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正确呈现了截至报告中所指示的日期和期间内的boise cascade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要求根据第906节提供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或者提供证明、确认或以其他方式认可出现在本书面声明电子版本中的签名,已提供给boise cascade公司,并将由boise cascade公司保存并根据请求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签署人明确声明除非法律要求,否则不承担更新上述认证的任何义务。
日期: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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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凯利·E· 希布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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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利·E· 希布斯 |
|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兼财务主管 |
上述认证仅根据18 U.S.C. § 1350的要求提供,并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