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2 3 exhibit-102fy2024q3.htm EX-10.2 文件
附件 10.2
鮑德溫保險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行政人員解僱及控制權變更
福利計劃


參與者確認

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本參與者承諾由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訂立並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行政人員」)作出並生效,以表明行政人員對於 [其] 參與鮑德溫保險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行政退休金及控制權變更計劃(下稱「計劃」)的認識,以及該參與對行政人員與鮑德溫保險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之任何已簽署協議的理解,以及其目前和未來的直接和間接子公司、母公司公司、附屬公司、合資企業及其他相關實體(與公司一起稱「公司集團」)。

通過簽署下文,執行官特此承認已審閱本計劃及本文附有的計劃規範,並完全了解本計劃的條款。行政人員進一步承認及理解以下事項:

本計劃下的條款及條文取代本公司(或本公司集團的任何其他適用成員)與高管(統稱「相關協議」)之間簽訂的任何個別僱傭協議、獎勵協議或其他協議之間簽訂的任何有關退休、控制權變更、離職權或其他類似條款(統稱「相關協議」)之間簽訂的任何相互衝突條文,前提是相關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將繼續適用。

為了開始接受並繼續領取行政人員根據本計劃條款可能有資格獲得的離職保障,行政人員可能需要根據第 4 (c) 條簽署通知書,並在本計劃中所列的期間遵守任何限制公約協議的條文。

本計劃應受佛羅里達州法律管轄並按照其解釋,而不會對佛羅里達州法律衝突規則生效,無論其實際執行和執行的地點或地點。通過參與該計劃,行政人員 (a) 同意在佛羅里達州希爾斯伯勒縣擁有管轄權的州和聯邦法院的個人司法管轄權,(b) 規定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程序的專屬地點



協議是佛羅里達州希爾斯伯勒縣,對於州法院訴訟,或佛羅里達州中區坦帕分區對聯邦法院訴訟,並 (c) 放棄任何辯護,無論是以動議或提示聲稱,即佛羅里達州希爾斯伯勒縣或佛羅里達中區坦帕分區是不當或不便的場地。

本文件中未定義的任何定義術語,將與計劃中所列出的定義相同。


行政人員簽名
日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