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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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20240930xexx321.htm
EX-32.1
文件
展示32.1
MEDIFAST, INC.
依据认证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Medifast, Inc.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的Form 10-Q季度报告 (「报告」),根据今天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档案 (「报告」),我,首席执行官Daniel R. Chard,我,财务长James P. Maloney,根据《2002年沙宾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通过18 U.S.C. 第1350, 所知最佳,我认证:
(1)
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节的要求。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作者:
/s/ 丹尼尔·R·查德
丹尼尔·R·查德
首席执行官
2024年11月4日
/s/ 詹姆士·P·马罗尼
James P. Maloney
财务长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