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Inozyme Pharma,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特此根据美国《刑法》第18 U.S.C. § 1350条规定作出确认,该规定是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本人声明:
日期: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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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Sanjay S. Subramani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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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ay S. Subramani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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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