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ritm-2024930xexhibit321.htm EX-32.1 文件

展览32.1
 
CEO根据证书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即日期本报告文件中,Rithm Capital corp.(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结束的第10-Q表格,该表格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报告”),我,作为该公司执行长的Michael Nierenberg,在此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采纳,谨确认: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2024年11月4日/s/ Michael Nierenberg
 Michael Nierenberg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