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馬拉松原油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根據公司於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以下簡稱「報告」),我,首席財務官及執行副總裁約翰·J·奎德,根據2002年美國《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而授予的18 U.S.C. §1350規定,據我最好的了解,保證:
(1)報表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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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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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J. Quaid | |
John J. Quaid | |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