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報表32.1
根據《薩班斯-奧克利法案》第302條和證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規定,特此證明由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截至2024年3月31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蘇瑟利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10-Q表格季度報告(「報告」),我,公司首席執行官大衛·R·福爾森,依據《美國刑法》第1350條和《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保證據我所知:
日期:2024年11月5日 |
|
|
|
|
|
|
|
|
通過: |
|
/s/ 大衛·R·福爾松 |
|
姓名: |
|
大衛·R·福爾松 |
|
標題: |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