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6 avnt-ex322_20240930.htm EX-32.2 文件

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Avient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Form 10-Q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人Jamie A. Beggs,担任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特此根据《美国法典》第18节第1350条以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据我所知:

(1)报表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准确地呈现了公司截至报告中所述日期和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s/ Jamie A. Beggs
詹米·A·贝格斯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2024年11月5日
上述证明仅根据18 U.S.C. § 1350提供,并不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单独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