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餐饮品牌国际控件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Form 10-Q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公司”)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本日期提交的有关文件(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首席财务官Sami Siddiqui根据2002年沙班斯-豪利法案的第906条规定,根据18 U.S.C. §1350作证,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