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gogo-ex32_1.htm EX-32.1 EX-32.1

 

附件32.1

 

gogo inc。

 

根据《萨班斯-奥克利法案》第302条和证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规定,特此证明由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节,

信安金融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我,Oakleigh Thorne,gogo inc.(“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主席,在此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350条作出的证明书,以我所知最真实地证明:

 

(1)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

2024年11月5日

 

 

/s/

Oakleigh Thorne

Oakleigh Thorne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