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2.2
依据认证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在关于截至2024年9月26日的季度报告(Form 10-Q)(「报告」)的National CineMedia, Inc.(「申报人」)根据今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我,申报人的财务长Ronnie Y. Ng,依据《18 U.S.C. § 1350》,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授权,据我所知最佳地证明: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登记人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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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Ronnie Y. 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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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nie Y. 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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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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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金融和会计主管) |
此证书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附带此报告,并且除了根据该法案所要求的情况外,不得被视为登记人根据1934年通过修订的《证券交易法》(即"交易法")第18条之目的而提交的文件。 除非登记人明确地通过参考将其纳入文件,否则此证书不得被视为根据1933年通过修订的《证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申报书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