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1.2
依据认证
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第13a/15d条的规定,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款。
我,Irene m. Esteves,证明:
我已审阅spirit aerosystems Holdings, Inc.(“发行人”)的此第10-Q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未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重大事实或疏漏关于必须揭示的重大事实,使其陈述对于报告期所涵盖的情况,在做出这样的陈述的情况下,不会误导;
3. 基于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对登记者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于报告中呈现,且对所呈现的期间准确无误;
4. 公司的其他核证主管和我负责设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为公司注册者而有: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其他实体在此报告准备期间特别是将关于登记者以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实质信息通知我们。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根据通用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准备基本报表。
(c)评估了登记者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基于该评估得出的有关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末。
(d) 本报告中披露了在登记人最近的财务季度内发生的登记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任何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即登记人的第四财务季度),该变化已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5. 其他核证人员和我已根据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稽核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执行同等职能的人)披露:
(a) 所有重大不足和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运作而言可能不利的重大缺陷,可能对登记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影响;和
(b) 不论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系统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任何诈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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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伊琳 m. 艾斯蒂维斯 |
| 伊琳 m. 艾斯蒂维斯 |
| 执行副总裁兼财务长 |
日期: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