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hibit322q32024.htm EX-32.2 文件

附件32.2


根據美國《18 U.S.C.第1350節》的規定,特此證明已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採納的規定,作爲信安金融首席財務官。

我,Ryan Robinson,UL Solutions公司的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特此證明,根據《18 U.S.C.第1350節》,依照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節的要求,報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進行了公正呈現。
日期:2024年11月5日作者:/s/ Ryan D. Robinson
Ryan D. Robinson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