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格52-109F2 撰写中期报告认证 完整证书 我,Aurora Cannabis Inc.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Simona King,证明如下:
1. 审查:我已审查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Aurora Cannabis Inc.(以下简称“发行人”)的中期财务报告和中期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合称“中期报告”)。 2. 不得虚假陈述:根据我的知识,在合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中期报告不包含任何不实陈述或遗漏陈述的重要事实,或者对中期报告涵盖的期间的情况下必须陈述或有必要使陈述不会误导的重要事实。 3. 公正陈述:根据我的知识,在合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中期财务报告以及包括在中期报告中的其他财务信息,就发行人截至中期报告呈现日期的财务状况、财务绩效和现金流向方面,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呈现。 4. 责任:发行人的其他认证负责人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及程序(DC&P)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ICFR),这两项内容的定义见《52-109披露认证规定》国家级别法规《发行人年度及中期报告认证》。 5. 设计: 除非第5.2和5.3段描述的限制,发行人的其他认证负责人和我在中期报告期末已设计的 (a) 设计了DC&P,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DC&P,以合理保证 (i) 公司的重要信息在准备中期报告的期间由他人向我们知晓,特别是在这段时间内;以及 (ii)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中期报告或其他提交给证券监管部门的报告中被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时间期限;以及 (b) 设计了ICFR,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DC&P,以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根据公司的GAAP制定的外部目的。 5.1 控制框架: 发行人的其他认证负责人和我用于设计发行人的ICFR的控制框架是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COSO)发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框架(COSO框架2013)》。 5.2 ICFR - 设计相关的重大缺陷: 发行人已在其中期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中披露了截至中期期间存在的每个与设计相关的重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