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din-20240930xex321.htm EX-32.1 文件

展示32.1
 
根据认证规范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纳
2002年萨班尼斯-豪利法案906条款
 
关于Dine Brands Global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的10-Q形式季度报告,已根据2024年11月6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公司执行长约翰·W·佩顿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据他所知最好地证实: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已经修订。
 
(2)                     报告中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6日/s/ 约翰·W·佩顿
 
约翰·W·佩顿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此认证随附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提出的报告,除非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规定需要,否则不被认为是公司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所法第18条目的目的而提交的。此认证不应被视为已纳入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所法的任何申报中,除非公司在该申报中明确地并特别地将其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