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第1350部分证明书
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我,Paysign,Inc.内华达州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杰夫·贝克(Jeff Baker),特此证明,据我所知:
1.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s/杰夫·贝克 | |
杰夫·贝克 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 |
日期:2024年11月6日
本认证随季度报告10-Q一起出现,不视为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也不得纳入Paysign, Inc.根据1933年修订版证券法或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无论是在季度报告10-Q日前还是之后)的任何文件中,无论该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一般纳入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