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goro-20240930xex31d1.htm EX-31.1

附件31.1

認證

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款的規定

我,Allen Palmiere,特此證明:

1. 我已查閱黃金資源公司的Form 10-Q;

2. 據我所知,本報告中未包含任何不實陳述或者遺漏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使所述在制定時情形下不具有誤導性,關於本報告涵蓋的期間;

3. 據我所知,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呈現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截至幷包括本報告中呈現的期間;

4.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信息披露控件(定義見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和內部財務報告控件(定義見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並已:

a.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件和措施,或導致設計這樣的信息披露控件和措施,以確保有關注冊公司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了解,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的期間;

b.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設計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以便根據通用會計準則對外部目的編制財務報告時,提供合理保證。

c. 根據這樣的評估,評估了註冊公司的信息披露控件和措施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闡明瞭我們關於信息披露控件和措施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覆蓋期的結束日期;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生的任何變化,該變化發生在註冊公司最近的財政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公司的第四個財政季度),該變化對註冊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造成了實質性影響,或者有合理可能造成實質性影響;

5. 註冊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內部財務報告管控的最新評估向註冊公司的核數師和註冊公司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等效職能的人)披露:

a. 所有對內部財務報告的設計或操作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有合理可能對註冊公司錄入、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b. 涉及對註冊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有重大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1月5日

    /s/ Allen Palmiere

Allen Palmiere

首席執行官,總裁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