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a302certification-ceo3q24.htm EX-31.1 文件



展品31.1

我,Rodger Levenson,证明:
1.我已审阅了wsfs金融公司的季度10-Q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者疏漏必需的重要陈述以使所作的陈述在考虑到作出这些陈述时的情况下,对本报告所涵盖的时期不是误导的;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所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均如实地按照其报告期内出现的财务状况、营业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呈现;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基本报表内控(如《交易所法规》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并且已经: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设计了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提供,尤其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外部用途编制财务报表;
c.根据这一评估,评估了注册者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对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根据此评估,截至本报告涵盖期末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的内部控制过程在注册人的最近财务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发生的任何变化,这些变化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过程产生了重大影响或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过程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5.登记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的主要不足和重大缺陷,这些不足和缺陷有可能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涉及实质性的欺诈行为。

日期:2024年11月6日。/s/ Rodger Levenson
Rodger Levenson
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