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Caribou Bioscience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报告(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并在此日期前提交的“报告”),根据《刑法第18章第1350条》和《肖宝莱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规定,我在此郑重声明,据我所知: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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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6日 | 通过: | /s/ 莱恩·菲舍瑟 |
| | 莱恩·菲舍瑟 |
| | 财务副总裁和人形机器人-电机控制器 (信安金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