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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31.2

首席財務官認證

根據豪利-薩班斯法案第302條規定

我,Eli Kalif,證明:

 

1.

我已審核了這份季度報告表格 10-Q 關於Teva 藥品工業有限公司;

 

2.

基於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體現了該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以及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

 

3.

根據我所知,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適當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運營成果和現金流狀況,截止到本報告所述的期間。

 

4.

我們作爲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負責建立和維護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定的規則13a-15(e), 15d-15(e))和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定的規則15(d)-15(f)); 爲確保來自公司以及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編制本報告期間被其他實體及時通報給我們,我們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引起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爲了提供合理的保證,以確保遵循普遍公認的會計準則,以供外部目的編制財務報表,我們設計了這樣的內部控制過程,並在我們的監督下引起了這樣的內部控制過程的設計; 對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進行了評估,並在本報告中根據這樣的評估提出了我們關於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止到本報告所述的期間的結束;並 13a-15(f)適用於《交易所法》第15條15(f)文件所定義的披露控制措施和程序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在最近一次對財務報表內部控制過程進行評估基礎上,向公司的核數師和公司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等效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a.

所有與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有重大負面影響的財務報表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並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公司財務報表內部控制過程中擔任重要角色的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c.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發生的任何變化,這些變化發生在公司最近的財年季度(在年度報告中註冊登記人的第四財年季度的情況下),這些變化已經或者可能對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

 

5.

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根據我們對公司內部控制過去最新的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履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了:

 

  a.

設計或運行公司內部控制過程中重要的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弱點可能會對公司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並

 

  b.

涉及公司內部控制過程的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1月6日

 

/s/ Eli Kalif

Eli Kalif
執行副總裁,首席財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