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
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用的18 U.S.C.第1350條
根據改正後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14(b)條和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條的規定(18 U.S.C. §1350),Accolade公司的首席執行官Rajeev Singh和首席財務官Stephen Barnes特此證明,據其所知:
關於梯瓦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文件形式的季度報告10-Q 根據已於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本次(以下簡稱「報告」)的《美國法典》第18條§1350,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2002年第906條的規定,我們,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Richard D. Francis,以及公司首席財務官Eli Kalif,特此證明: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
(2) | 《報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日期:2024年11月6日
Richard D. Francis |
Richard D. Francis |
總裁和 首席執行官 |
/s/ Eli Kalif |
Eli Kalif |
執行副總裁,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