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1.1
依据认证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3a-14(a)和第15d-14(a)条规定: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所通过的措施
本人克雷格·W·派克,蓝猫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特此声明:
1. 本人已审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蓝猫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报人”)本季度10-Q表格。
2. 据本人所知,本报告中不含任何不实之重大事实或没有揭示重大事实使陈述遗漏,基于发表当时脉络,对本季度报告涵盖期间的陈述未有误导。
基于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关键方面公正地展示了本公司截至本季度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量;
4. 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法》第13a-15(e)和第15d-15(e)条之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根据《交易法》第13a-15(f)和第15d-15(f)条之定义)为公司和已:
a)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或促使这些披露控制项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本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公开,特别是在准备本季度报告期间;
b)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设计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在符合普遍公认会计原则的情况下,提供有关财务报告可靠性以及为外部用途编制基本报表的合理保证;
c) 评估了本公司的披露控制项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在本报告中阐明了对该报告涵盖期结束时的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本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任何变动,该变动发生在本公司最近的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指的是本公司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动对本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造成了实质影响,或很可能对其内部财务报告控制造成实质影响;
5. 公司的其他核证负责人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公司最近一次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核证委员会(或具有同等功能的人)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财务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的实质性缺陷,如果有可能对登记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 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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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6日 | | 作者: | /s/ Craig W. Packer |
| | | 葛雷格·W·帕克 |
|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