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信安金融财务总监之证书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条款规定,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
关于Klaviyo,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报,根据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报告”)的文件,我,公司的财务长阿曼达·惠伦,在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款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款的规定下,谨向据我所知作出证明: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2. 本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全部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s/ Amanda Whalen
姓名:阿曼达·威伦
职称: 财务长
(信安金融和会计主管)
2024年11月6日
已向公司提交了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要求时提供。
此证书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提供,不应被视为《证券交易法》1934年第18条之目的而「提交」,亦不受该条款负责。此证书不应被视为根据1933年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1934年任何申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