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 31.2
認證
我,Jonathan D. Hill,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證明:
1.我已審閱Parke Bancorp,Inc.的這份10-Q表格;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3.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會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且已經:
4.公司的另一位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Exchange Act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和內部控制組織(如Exchange Act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並且根據此審查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該評估表述了有關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末,以及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公司最近一個財務季度(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公司的第四個財務季度)中發生的任何對公司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重大影響或有合理可能有重大影響的變化;
(a)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設計了這樣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可靠地報告財務情況和編制財務報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c)評估了註冊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此評估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有關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該結論基於此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的結論。
(d)在此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中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變化;如果註冊人是年度報告,則指註冊人第四個財政季度。
5.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結果,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履行類似職能的人)披露:
(a)所有設計或操作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這些缺陷可能會對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僱員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涉及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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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6日。 | /s/ 喬納森·希爾 |
| | Jonathan D. Hill |
| | 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