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Surrozen,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季度報告,根據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我,公司的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Craig Parker,根據《美國法典》第18 U.S.C. § 1350條以及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2002年第906條的規定,證明據我所知:
日期:2024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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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Craig Par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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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ig Par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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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和董事 簽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