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clne-20240930xex32d1.htm EX-32.1

附件 32.1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的要求需要认证

本人特此以清洁能源燃料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定官员的身份,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最好的了解,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充分符合1934年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基本上、全面地体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6日

/s/ 安德鲁·利特费尔

Andrew J. Littlefair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

日期:2024年11月6日

ROBERt m. VREELAND

ROBERt m. VREELAND

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

已向公司提供了根据第906条规定所需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将由公司保留,并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给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