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4 2 ex104originaldesignmanufac.htm EX-10.4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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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10.4

原始设计制造商和供应协议
双方协议
irobot公司和深圳3irobotix有限公司

本原始设计制造商和供应协议(“协议”)于2023年8月15日签订,由irobot公司 irobot公司 及其全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贝德福8号克罗斯比驱动的特拉华公司(“ irobot”),和 深圳3irobotix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松坪山社区北环大道9018 号汉斯创新大厦A座10楼, 邮编 518055(“供应商”)。 irobot 和供应商将合称为“各方”或单独称为“一方”。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中的所有大写术语应按照第1条规定的含义解释。th ,iRobot和供应商希望建立一种关系,供应商将设计、制造、组装、供应并为产品提供支持;
前言
A.各方希望iRobot品牌下销售和销售产品;而
B.各方希望iRobot品牌下销售和销售产品;以及
C.鉴于,各方希望在本协议中规定其关系的条款和条件;

因此,鉴于此,考虑到以下所包含的双方承诺和契约,各方在此同意如下:
1.定义
附件” 意味着一个附件,包括产品附件(如下所定义)万亿。本协议。

附属公司” 意味着对于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受该指定方之控制,或者与其共同受控的任何其他方。在前述句子的目的上,“控制”指一方拥有直接或间接指导或导致指导管理或政策的能力,或拥有(有利或记录)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或者有权投票的直接或间接权利,该方任何类别股本的50%或更多(或者对于不是法人的一方,为50%或更多股权类别)。

已分配的元件” means the components specifically identified in each Product Addendum as “assigned” for which iRobot has identified the applicable supplier from whom Supplier is authorized and required to source such component or material for incorporation into the Product.

商业上的合理努力” means those efforts that would be deemed both commercially practicable and reasonably financially prudent after having taken into account all relevant commercial considerations. “Relevant commercial considerations”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without limitation, (1) all pertinent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2) financial costs; (3) resource availability and impact; (4) probability of success; and (5) other commercial practicalities.

Epidemic Failure” means a series of failures indicating a common or systemic product failure related to the same or similar root cause which results in the failure of the Products to meet the product warranty. An epidemic failure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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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med when a certain maximum failure rate occurs (Epidemic Failure Rate). The Epidemic Failure Rate is calculated using the relevant formulas included in this agreement.

Marketing Documentation” means marketing materials, go to market assets and marketing claim testing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Supplier to iRobot. All Marketing Documentation shall be provided by Supplier to iRobot in English and in a digital format as specified by iRobot.

不合格产品“缺陷产品”指(i)设计缺陷;或(ii)由于(a)供应商未能按照本协议中的规格或其他要求制造产品;(b)供应商在本协议项下执行人员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引起的材料或工艺缺陷;或(iii)无法符合适用于供应商在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履行的任何法律、规则、法规、法院命令或裁定的产品。

通过公司和各个承销商通过代表的付款和证券的交付“交货日期”是指采购订单中指定供应商向irobot或irobot批准的第三方交付产品的日期。

生效日期。“协议签署日期”是指最后一方签署本协议的日期。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发现、设计、规格、开发、方法、修改、改进、工艺、专业知识、技术,算法,数据库,计算机软件和代码(包括软件和固件清单、汇编程序、小应用程序、编译器、源代码、目标代码、网络列表、设计工具、用户界面、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协议、格式、文档、注释、注释、数据、数据结构、数据库、数据集合、系统构建软件和说明),公式、技术,供应商和客户清单,商业机密,图形或图像,文本,音频或视觉作品,记录设计或设计过程的材料,或记录研究或测试的材料,原理图,图解,产品规格和其他创作作品。

指公司的专利、专利申请、商标、商标申请、服务标志、商号、商业秘密、发明、版权、许可证和其他知识产权和类似权利。” 意指合计所有权利,包括专利权、商业秘密权、版权、商标、商标外观及任何类型的类似权利,依法于任何政府机构下属的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前述所有权利的申请和登记。

irobot 批准的第三方” 意指,除非在产品附录中另有定义,经授权接收供应商货物或向供应商下订单的第三方。这包括分销商和/或物流提供商。

商标” 意指商标、服务标记、商标和服务标记申请、商业外观、商号、标识、标志、徽标、符号、设计或其他标记,用于识别当事方或其产品。

包装及运输规格” 意指所列在任何产品附录中的包装和运输规格,并且供应商会根据各个产品附录中irobot规格,将产品包装在单独的纸箱或包装中。所有包装成本,包括材料成本,将会包括在产品成本内。供应商将在每个产品纸箱或包装上标有适当的irobot目录或零件号以及系列字母。每个运输纸箱或托盘上必须按照每个产品附录中规定的规格标明采购订单和物品号。除非irobot明确提供或书面明确批准,否则不得在发送给irobot的任何产品或单独的纸箱上出现供应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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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指的是产品附录C-1中规定的产品以及随后达成协议的所有产品附录。

产品附录“”指的是附加到本协议的描述产品和特定产品要求的每个附录,始于附件C-1。

采购订单“”指的是iRobot或iRobot认可的第三方向供应商发出的书面或电子采购订单,用于购买产品。

规格“”指的是产品附录中规定的产品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如附件所述。

术语“”在第21节中给定的含义包括初始条款和任何续约条款。

培训材料和说明书“”指最终用户产品说明和与产品相关的所有修复和培训文档。所有培训材料和说明书应由供应商以iRobot指定的英文和可编辑数字格式提供给iRobot。

测试程序“”指由iRobot提供和/或批准的测试规格、标准、程序和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附录中所确定的产品和元件的规格和测试要求计划。

2.附件清单
2.1.附录 Airobot通用环保法规要求(“GERR”).
2.2.附件Birobot通用质量要求(“GQR”).
2.3.展览 C产品补充协议(随时可能添加).
2.4.附件D。 信息安全要求
2.5.附件E。 保密协议(“NDA”)

3.产品的购买和销售
3.1.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供应商同意设计、制造、组装和包装产品,并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售给irobot。
3.2.设计所有权irobot和供应商将按照适用的产品补充协议中所述,保留对每个产品的设计所有权。
3.3.供应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生产或销售任何在任何产品补充协议中列出的产品(除非在每个适用补充协议的排他性段落中另有规定)给任何第三方。

4.预测、产品采购订单、变更订单、重新安排和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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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预测对于直接出售给irobot的产品和配件,irobot将每月向供应商提供一份非约束性的、滚动365天(12个月)的SKU级别的计划预测,指示irobot的每月产品需求,根据irobot随时修改的(每份均称为“预测”)。对于出售给irobot批准的第三方供应商的产品和配件,供应商将与这些irobot批准的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以确定最佳的预测提交频率。所有采购订单条款、更改、重新安排和取消窗口将根据以下协议条款的定义进行管理。
4.2.采购订单irobot将使用其标准采购订单形式(“采购订单”)下的产品下订单。每个采购订单将通过SKU、数量、价格货币、交货条款和其他习惯条款标识适用产品。除了该采购订单中包含的产品价格和交货日期外,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将优先于任何采购订单中的冲突条款和条件。这些采购订单将由irobot在离每个这样的采购订单产品的出厂日期至少五十六(56)天(8周)前发出。
4.3.采购订单确认如果供应商使用EDI,供应商将在三(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通知irobot,或者以书面形式,在收到采购订单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通知irobot,并书面告知任何供应商无法满足要求的交货日期或任何其他采购订单要求的原因。缺乏书面通知将视为接受采购订单并承诺遵守采购订单的条款,包括供应商根据采购订单的规定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制造和向irobot供应产品数量。
4.4.预测更改。 在发出采购订单之前的任何时候,irobot 可能会重新安排和/或取消任何预测需求。供应商有责任审查每月的预测提交,并向irobot 指出如果有任何无法满足最新预测要求的顾虑。对于预测变更,包括重新安排和取消,可以在此时进行讨论。
4.5.包装和运输规格以及测试程序的更改irobot 可以随时书面要求对包装和运输规格以及测试程序进行更改。收到irobot 书面要求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将分析请求的变更,并向irobot 提供请求变更对成本、制造、排程、交货和实施的影响评估。irobot 将对任何接受的变更相关费用负责。任何此类变更应在书面变更订单中记录,并且只有在双方对此类变更订单的条款和条件达成相互书面协议后才生效,包括绩效所需的时间、费用和适用交货时间的变更。
4.6.元件供应商有责任管理所有元件的管道,以满足特定的预测或采购订单需求。供应商只能将指定的元件用于仅供出售给irobot 的产品。供应商不得将分配的元件用于任何直接销售给其他第三方的产品中,也不得将其纳入。
4.7.生产增加、交货重新安排irobot 可以随时书面要求增加生产量或加快对于未完成的采购订单的交货。供应商将分析请求并确定是否可以在要求的交货期内满足所请求的增加,但前提是,供应商必须在原始采购订单交货期内占至少75% 的请求,满足所有增加生产量的要求,最多增加到采购订单生产量的125%。如果供应商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时间内满足或遵守irobot 要求的生产量增加,供应商将在收到irobot 要求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提供导致无法满足所请求增加的原因。任何此类变更应在书面变更订单中记录,并且只有在双方对此类变更订单的条款和条件达成相互书面协议后才生效,包括绩效所需的时间、费用和适用交货时间的变更。供应商将利用其全球供应网络评估跨帐户共享材料的可用性,以最小化供应商无法满足irobot 要求的增加采购订单数量的情况。另外需要明确的是,irobot 无需因供应商决定通过利用其他帐户的材料或元件来满足加快的交货进度或增加数量的请求而产生额外费用。
4.8.产品配置更改和工程更改irobot可以随时书面请求对产品进行配置或工程更改。供应商将分析请求,并确定是否能在所需的交货时间内满足请求的更改。如果供应商能够满足请求的更改,将向irobot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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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配置或工程请求通知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请求更改的接受通知。如果任何请求的产品的形式、适合性或功能或规格的更改导致产品费用显著增加,或生产或交付所需时间延长,那么供应商将向irobot提供有关此请求更改的详细成本分析。在irobot确认此详细成本分析后,各方将善意协商就该产品价格和/或预期交货计划的公平调整。如果供应商无法在要求的交付时间内满足或遵守irobot的请求更改,供应商将在收到irobot的请求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提供阻止其满足请求增加的原因。任何这种更改都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仅在双方就此更改的条款和条件达成互相同意的协议后方可生效,包括执行所需时间、成本和适用的交付时间表。
4.9.重新调整交付、减少数量和取消订单irobot可以要求供应商根据本节的规定重新安排任何产品的交付日期,减少未完成采购订单上的数量,并取消待处理的采购订单。推迟采购订单的交货、减少数量或取消采购订单对irobot的费用如下所述:
交付日期前天数
交付日
重新安排
Cash Settlement Amount Closing Level Determination Date Face Amount Final Underlier Level Initial Underlier Level Original Issue Price Stated Maturity Date Threshold Level Trade Date Underlier Underlier Return
取消
负债
0-30天供应商无义务遵守该请求,但必须认真考虑每个请求 irobot在适用交付日期后30天内不得取消采购订单,未支付供应商承担的工作

原交付日后31-56天

iRobot可能会重新安排交货时间,减少数量或取消订单

手头材料、不可取消和不可退货的材料以及WIP适用的人工费,只要供应商无法将这些材料重新分配给任何现有采购,这种责任仅适用于供应商无法将这些材料重新分配给任何现有采购情况
iRobot

不论本协议中的任何相反规定,在交货日期的重新安排、数量减少和/或采购订单(全部或部分)的取消都不会影响任何产品价格。
4.10.采购订单绩效供应商应在采购订单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填写并交付所购买产品的100%。供应商和iRobot之间在发出采购订单之前事先约定的交货时间将在采购订单发行前启动。
4.11.时间至关重要供应商同意对所有交付和业绩都是时间要素关键。如果供应商未能及时履行或在iRobot单独采购订单的交货要求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交付,供应商应就由于此类延迟而产生的所有直接、有理由的成本对iRobot承担责任,包括加急费用。在发生延误时,供应商应尽最大努力加急延迟的产品和/或业绩,并支付所有合理的加急费用,包括加急交付费用。尽管与此相反,以下情况不包括在准时交货计算之内:
不可抗力事件如第17款规定的那样
irobot导致和/或控制延迟
4.12.按时交付对于本协议的目的,“按时”交付意味着:在irobot采购订单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交付购买的100%产品,减去5个日历日,加0天(-5天,+0天)。 供应商将监测并向irobot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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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根据采购订单的“按时”交付,报告应包括irobot在交货期限内下达的采购订单数量与按时交付的采购订单数量。
4.13.规格变更供应商未经爱文思控股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包括元件更改)或其制造过程进行任何更改,如果这些更改会改变产品的形式、适配性、功能、设计或安全性。如果供应商未经爱文思控股事先书面同意进行此类更改,则将对由于此类未经批准更改而造成的所有损失负责,包括爱文思控股、爱文思控股批准的第三方或爱文思控股客户遭受的损失。

5.产品附录
5.1.初始产品附录供应商提供给爱文思控股的初始产品如附表C-1所列。
5.2.新产品附录爱文思控股和供应商可以通过共同同意,不时地通过签署产品附录向本协议添加产品。首个新产品应在附表C-1中指定。每个随后的产品附录将按顺序编号(例如附表C-1、附表C-2),并包括双方同意的其他条款和条件。由爱文思控股签署的产品附录只有在副总裁或以上级别签署后才有效。
5.3.优先权如果本协议与产品附录之间存在冲突,产品附录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控制并优先于协议中的任何冲突条款。但是,在产品附录中的条款是额外的情况下,协议中的基础条款仍然有效。

6.PRICE; PAYMENt TERMS
6.1.价格. The price and any associated fees for NRE or Tooling for a Product shall be as specified on the applicable Product Addendum and may not be changed without written agreement by the Parties. Supplier understands and will support iRobot’s requirement for mutually agreed upon fixed annual pricing for all Products and related accessories and spare parts. Supplier will extend fixed annual pricing for Products and accessories/spares to iRobot and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Supplier shall extend such mutually agreed upon fixed annual pricing to iRobot and iRobot Approved Third Parties based on non-binding volume guidance from iRobot for the following calendar year (“Estimated Annual Usage” or “EAU”).

Pricing is included in the relevant Product Addendum. For subsequent years, fixed pricing for a given calendar year will be agreed upon by the Parties per the following timeline and process:
(i)iRobot will submit to Supplier non-binding EAU guidance no later than Aug 121世纪医疗改革法案, any year, for the upcoming year (Jan 1 to Dec 31).
(ii)Supplier will submit budgetary quote for Product(s) and related accessories/spares no later than August 30th对于即将到来的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何一年。
(iii)irobot将在11月1日或之前提交给供应商精炼的非约束性EAU指导。21世纪医疗改革法案对于即将到来的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任何一年。
(iv)供应商将在11月15日或之前提交最终的且具有约束力的报价。th对于每个产品,任何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2.由于不可预见的市场情况或不可抗力导致产品和/或配件的固定定价产生影响,双方将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将每季度审查此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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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任何一方均可要求会议讨论在一年的日历年内对定价造成重大影响,双方将善意协商,及时就受影响的产品价格进行谈判。未经irobot的书面批准(不得不合理拒绝),任何时候都不得更改产品的定价。
6.4.供应商将在适用产品补充协议中未另行说明的情况下,从适用产品的首次生产日期开始提供以下每种产品的最低价格降价:第1年:[***];第2年:[***]价格降低;第3年:[***]价格降低。供应商应开展持续的成本降低项目,以确保审查所有可行的可持续和有竞争力的定价机会。此类项目可能包括供应链重设计,元件供应商审查,改进的物流解决方案,制造流程和测试效率/消除改进的改进,如有必要,则进行流程)。
6.5.政府行动如果任何税收、关税、法律、法规导致协议履行成本的变化(“政府行动”),则双方在确定此类政府行动后尽快一致同意并实施修订价格,以反映此类政府行动,追溯至政府行动生效之日起。
6.6.付款条款发票应以美元形式发送,由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irobot,送货日期不得早于。所有irobot购买的产品的发票应包括发票、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货物收据或提单。所有发票都应提交给 apinvoices@irobot.com 所有发票必须在收到发票后的九十天内支付。所有发票必须注明irobot的采购订单号码。未能提及适当采购订单号的发票将被拒绝。

7.装运和验收
7.1.产品标签根据产品附录或其中的附件规定,供应商将确保产品和包装含有irobot的商标以及相关信息。
7.2.延迟供应商同意时间对于所有交付和业绩来说至关重要。如果供应商未能及时履行或按交付日期交付,供应商应对irobot因此延误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加快费用。如果出现超过10个工作日的任何延误,irobot可能立即取消所有受影响产品的采购订单或采购订单部分,且不承担责任。对于irobot继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延迟产品,供应商应尽最大努力加速延迟产品并支付所有加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加急送货费用。
7.3.包装清单每次产品交付必须包含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包装清单:(i) SKU编号;
(ii) quantity of Products shipped; (iii) serial number range of Products in the delivery and (iv) date of shipment.
7.4.Packaging; Damages. Supplier shall properly package, handle and pack all Products so as to protect Products from loss or damage, in conformance with good commercial practice and the Specifications and other applicable standards set forth in the applicable Product Addendum.
7.5.优先度. Upon receipt of the Product(s) by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shall visually inspect the Product(s) to ensure receipt in a physically undamaged condition.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shall notify Supplier of any discrepancies therein within thirty
(30) days following receipt thereof (the “Return Period”). Unless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notify Supplier of a discrepancy within such period,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acceptance of any Product(s) shall be deemed to have been made upon receipt. Nothing herein shall, however, be construed to limit the warranty, indemnification or recall provisions of this Agreement.
7.6.Title and Risk of Loss. The risk of loss for any and all products will pass from Supplier to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when such Products are delivered to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y Supplier. The title of the Products will pass to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upon Supplier receiving the full payment of the Products from iRobot or iRobot’s approved third parties. For purposes of this Agreement terms of sale for all product shipments shall be as specified in a Product Addend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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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终端生命周期
8.1.供应商启动的终端生命周期。供应商应向irobot提供不少于十八(18)个月的书面通知,说明即将终止生命周期的任何产品。在终端生命周期期的最后十二(12)个月期间,供应商将为irobot提供一项“最后采购”选项,包括相同或类似的多年生产计划,免除任何罚款,并按当时约定的价格提供。供应商将确保在最后十二个月的生产能力至少不低于之前十二个月的生产能力。
8.2.irobot启动的终端生命周期。如果irobot决定停止根据本协议向供应商提供产品的生产或销售,irobot应至少提前六(6)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有关该停产的事宜。
8.3.废弃/生命周期结束材料的处理。一旦irobot收到有关工程更改的通知,或任何产品、组件或装配已过时或已达到终端生命周期的通知,供应商应在收到此类通知后合理期限内向irobot提供有关irobot对供应商的责任的分析,以制造该产品所需的组件和材料。irobot的责任包括成品产品的价格和供应商的成本(包括取消费用和收费),以及WIP、安全库存组件和材料以及在适用交货期内手头上或已订购的组件和材料的适用利润。供应商将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协助irobot通过以下步骤减少irobot的责任:
在商业上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减少或取消组件和材料订单,以最大程度减少合同允许的范围。
根据合同规定,将所有元件和材料退还至可退还的范围内。
协助irobot确定当前的WIP应完成、报废还是按照原样运输给irobot或其指定的公司。
8.4.在产品生命周期结束后的十(10)天内,如果irobot书面要求,供应商应将irobot提供的所有其他与产品制造相关的材料交还给供应商。

9.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
9.1.遵守法律和法规供应商保证并证明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供应商将独自承担获得任何必要许可证、认证、许可证、保险和所有相关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成本。
9.2.遵守irobot的一般环境监管要求供应商保证并证明在协议期内销售给irobot的所有产品都将符合附录A所附的irobot一般环境监管要求的最新修订版。符合环境监管要求对所有装配到irobot品牌产品中的零部件、元件、模块和子组件都是强制性的,无论它们是用于最终装配还是用作备件或更换零部件时运输。
9.3.Modification or Exceptions to the GERR. The GERR may be modified or amended by mutual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in any Product Addendum.
9.4.冲突矿产. Supplier represents and warrants that it is in full compliance with conflict minerals laws,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Section 1502 of the 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 of 2010 as it may be amended from time to time and any regulations, rules, decisions or orders relating thereto adopted by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or successor governmental agency responsible for adopting regulations relating thereto (collectively, “Dodd-Frank Section 1502”). Supplier must cooperate with iRobot to make available to iRobot and/or its agents, full material declarations that identify the sources of and amount of all substances contained in the Products. Unless iRobot specifically agrees in writing that a particular Product may contain a particular material, Supplier will also provide a statement that the Products do not contain various materials at issue in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Supplier must declare each product’s compliance to all applicable hazardous material legislation and identify any substances that are banned or must be declared under applicable laws. In addition, Supplier will make available any documentation that supports the declaration. Without limiting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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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ity of the foregoing, Supplier agrees to disclose to iRobot, upon iRobot’s request, to the extent known or discoverable by Supplier following inquiry, the original source of all minerals contained in the Product. If Supplier does not know the original source of the minerals, Supplier agrees to cooperate with iRobot, including disclosing from whom Supplier purchased the minerals and urging others to disclose such information, so that the original source of minerals can be accurately determined and reported. Supplier shall comply with all laws regarding the sourcing of minerals,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laws prohibiting the sourcing of minerals from mins controlled by combatants and Dodd-Frank Section 1502. Without any further consideration, Supplier shall provide such further cooperation as iRobot may reasonably require in order to meet any obligations it may have under conflict minerals laws,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under Dodd-Frank Section 1502. Reference is also hereby made to Section 3 of the GERR found in Exhibit A.
9.5.美国《对外腐败行为法》,15 U.S. C. §78dd-2(“除非董事会书面批准,否则公司或其子公司及附属实体将不提供或致使提供任何关于证券发行和销售的发售材料,包括任何最终发售募集说明书。”)。供应商声明已经拥有并熟悉《对外腐败行为法》,了解该法案的目的,包括该法案禁止美国公司或其任何州立法下组织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支付或赠送任何有价值的物品给任何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或官员,或者代表公司采取行动,目的是影响他们的任何行动或决策,或者诱使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不符合其地位的情况下或为协助公司获取或保留与该国或组织的业务有关的经营权或将业务引导给任何人而获得不当优势。供应商声明并保证将不会采取任何违反《对外腐败行为法》的行为。此外,供应商声明并保证任何政府官员不是供应商所持有实体的负责人、所有者、官员、雇员或代理人,并且任何政府官员对供应商的业务没有任何重大财务利益。另外,供应商声明并保证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要求和irobot反对腐败商业行为、反对洗钱和反对促使或支持从事犯罪或恐怖行为的个人或政府的政策。供应商同意在任何事件使得本段的声明和保证不正确时,立即书面通知irobot。
9.6.童工/强迫劳动法。供应商在签署本协议时声明并保证自身及其分包商/供应商将遵守所有适用的当地政府法规,包括最低工资、生活条件、加班费、工作条件、童工法律和适用的劳动和环境法律。供应商进一步声明并保证自身及其分包商/供应商不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或者15岁以下或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作年龄,以较高者为准的童工劳动。
9.7.iRobot的供应商行为准则供应商声明并保证已查阅下方列出链接的iRobot供应商行为准则,可能随时修订,并且不会故意采取任何违背iRobot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行动。
http://www.responsiblebusiness.org/code-of-conduct/
9.8.不合规供应商未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或政策,包括GERR、GERR可能由产品补充协议修改、FCPA以及iRobot行为准则与商业道德将被视为本协议的重大违约。

10.质量
10.1.iRobot一般质量要求供应商应遵守iRobot文档编号4277148的最新修订版《一般质量要求》(GQR),附件b中的展板,并且在此引用。对于供应商与GQR合规的任何偏离必须经过iRobot书面批准。供应商应将GQR传达给并强制供应商遵守GQR。

11.担保
11.1.产品保修供应商保证在设计和制造产品方面具有专业知识。供应商进一步保证具有提供按irobot预测数量的高质量产品的人员、能力和设施。供应商保证所有产品在设计、材料和工艺上不存在缺陷,并符合规格要求。供应商进一步保证所有产品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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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并且没有任何留置权、负担、限制以及其他所有权或所有权主张。每种产品的保修期应该从交付给irobot或irobot认可的第三方之日开始,持续[***]时间,并且将在irobot进行任何检查、交付、验收或付款后继续存在(“保修期”)。
11.2.流行病失效irobot将定期监测产品的失效率。如果irobot确定使用产品补充协议中包含的公式发生了(或正在发生)流行病失效,irobot将尽快通知供应商此类确定。在收到该通知后,供应商应:
11.2.1.在了解到此类流行病失效的第一(1)个工作日内,向irobot提供状况报告和拟议的临时解决方案的详细信息;并
11.2.2.在收到此类流行病失效的通知后的最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irobot提供根本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计划。
11.2.3.在上述每种情况下,irobot将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援助,以便供应商进行根本原因分析,并提供其纠正措施计划。
11.2.4.流行性故障的补救措施:如果在保修期内由于本协议中任何保修条款的违约而导致任何流行性故障,则供应商应(i)及时退还给irobot所有涉及该流行性故障产品的全部购买价格;(ii)退还给irobot有关所有涉及该流行性故障产品的运输费用,以及与海关处理相关的任何关税和费用;(iii)支付与任何与流行性故障相关的产品召回相关的所有相关成本;(iv)支付治愈流行性故障的所有其他合理成本(例如返工、更换产品、运输成本、合作伙伴罚款)。
11.3.培训供应商将提供所有必要的培训,包括培训材料和说明,以使irobot有能力修理产品。
11.4.客户服务客户将联系irobot以解决与产品相关的任何和所有客户关切,irobot将管理所有客户沟通。未经irobot书面批准,供应商不得与与产品有关的客户接触。

12.产品召回
12.1.如果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政府机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或者如果irobot合理决定启动产品召回、撤回或现场更正(“召回方”),则召回方将通知另一方有关该行动的详情,包括提供相关行动的所有相关文件副本。供应商将协助irobot,由供应商承担费用,调查任何此类情况以及所有进行的监管联系,由irobot统一进行所有有关查封、召回、撤回或现场更正的活动,并与任何召回相关的所有通信,应仅由irobot发出或在通过经批准的第三方传播之前经irobot批准,除非法律另有要求。如果任何此类召回、撤回、现场更正或查封是由于(i)任何产品未符合规格、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保证或其他要求;(ii)供应商未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规则、法规、标准、法院命令或法令;(iii)供应商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存在疏忽或故意错误行为;或(iv)设计或制造缺陷而导致的,则,除本部分规定的权利、补救措施和责任外,供应商应对任何此类查封、召回、撤回或现场更正的全部成本和费用负责。对于本协议的目的,在任何召回、撤回、现场更正或查封的费用中,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和销毁或退回召回产品的费用、合理律师费以及与此类召回有关的所有其他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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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营销与许可
13.1.营销授权irobot及其经批准的第三方有权对他们获得的所有产品的销售、营销和分销使用他们自己的业务和许可条款。
13.2.商标权益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商标的权利。在各方之间,irobot指定的包装、设计、手册、irobot商标、手册和产品型号名称(“irobot元素”)为irobot的财产。因此,供应商不得使用irobot元素,除非与供应商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关联。

14.赔偿
14.1.irobot的赔偿义务在供应商对irobot的赔偿责任下,irobot应赔偿、捍卫并使供应商及其员工、子公司、关联公司、继承人和受让人(“供应商获赔偿方)免受任何损失、责任、损害(包括间接、特别和/或惩罚性的损害)、索赔、费用、诉讼、追索、判决和罚款(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费用)的损害,(统称“损失”), arising from any third party claims asserted against any Supplier Indemnified Party, to the extent that any such claim is based on any of the following: (a) proper and authorized use of iRobot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or iRobot Elements; (b) false advertising claims not based on the Marketing Documentation; and (c) Supplier’s use of any item in subsections (a) in connection with performing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is Agreement which infringes any patent, copyright or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of a third party.
14.2.Supplier’s Indemnity Obligations. Except as stated in Section 14.1 above, Supplier shall indemnify, defend and hold iRobot and its employees, Subsidiaries, Affiliates, successors and assigns (“iRobot Indemnified Parties”) harmless from and against any and all Losses that may be incurred by any iRobot Indemnified Party arising out of (a) any damage to property or injury or death occurring to any person arising out of any failure by Supplier to provide Products in conformance with the Specifications; (b) any injury to person or property or death occurring to any Supplier employees, subcontractors, agents or any other individuals on Supplier’s premises; (c) any breach by Supplier of any of its respective obligations, representations or warranties under this Agreement, including a breach which results in a recall of Product, a data breach, an Epidemic Failure, or noncompliance with the GERR, Conflict Minerals and/or the GQR; (d) any grossly negligent or willful act or omission on the part of Supplier, Affiliates of Supplier or its subcontractors, officers, directors, employees, agents or contractors; (e) the operation, ownership or control of the facilities of Supplier, its Affiliates or its subcontractors; (f) the manufacturing, generation, processing, storage, transportation, distribution, treatment, disposal or other handling of the Products or materials used in the manufacture and packaging of the Products, or associated by-product, raw materials, intermediates, wastes, hazardous materials, emissions, releases, spills, leaks or discharges, or returned Products; (g) any claim relating to the infringement of patent or oth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lating to the Product and/or the manufacturing process employed by Supplier for the Products; (h) any false advertising claim based on the Marketing Documentation; or (i) violation of any applicable law, regulation, or rul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manufacturing of and/or the Products that are the subject of this Agreement.
14.3.赔偿程序任何可能有资格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的一方("受赔偿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赔偿方")任何索赔并在其费用下配合赔偿方。赔偿方有权选择本身选择的律师担任任何此类索赔的辩护(自费),方法是在收到该等通知后的三十(30)个日历日内通知受赔偿方。受赔偿方有权参与该等辩护并自费聘请与赔偿方聘请的律师分开的律师。未经受赔偿方事先书面同意,赔偿方不得同意结算、达成和解或解除该索赔。

15.保险
15.1.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供应商应在本协议期间自费维持:(a)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合同责任产品/完成营运和广泛的物业损害保险,提供以事故为基础对索赔提供保护,索赔源于身体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障,单次索赔限额不低于每次[***]美元,[***]美元的累计责任限额;(b)根据服务地所在州法律规定的雇主责任保险和具有[***]每次索赔限额的雇主赔偿保险;(c)商业汽车责任保险 - 单次索赔限额为[***];(d)专业责任/疏忽和过失保险,每次错误行为或索赔的保单限额为[***],累计为[***];以及(e)网络安全保险,提供首和第三方信息安全和隐私相关风险的保险,每次错误行为或索赔的保单限额为[***],累计为[***]。此类保险应将公司列为其他被保险人,对其他被保险人放弃追偿权,不得在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情况下取消,并且此保险覆盖应是首要且不共保的。在服务开始之前,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一份保险证书以证明这些要求,并在适用时提供更新的保险证书。供应商还应负责以其独立费用维持旅行保险覆盖和任何法定的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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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可能有资格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的一方("受赔偿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赔偿方")任何索赔并在其费用下配合赔偿方。赔偿方有权选择本身选择的律师担任任何此类索赔的辩护(自费),方法是在收到该等通知后的三十(30)个日历日内通知受赔偿方。受赔偿方有权参与该等辩护并自费聘请与赔偿方聘请的律师分开的律师。未经受赔偿方事先书面同意,赔偿方不得同意结算、达成和解或解除该索赔。
15.2.其他要求所有保单提供的免赔额将由供应商支付。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本节要求的任何保险的范围或限额或其他任何保险的缺乏或无法获得,均不得被视为限制或减少任一方根据本协议对另一方的义务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方在第14节规定的赔偿义务。

16.FORCE MAJEURE。
16.1.通知如果任何一方的履行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包括天灾、法院或公共机构或政府的行动或指令、战争或内乱、火灾、爆炸、洪水、刑事骚乱和停电或任何其他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则该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信息。
16.2.履行暂缓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履行只会暂时中止,但各方应协商并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寻找替代方法以实现该履行。
16.3.履行的开始。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终止,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将书面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重新开始或继续被暂停的履行。

17.保密
17.1.保密协议。本协议受2023年5月31日供应商和irobot签署的《双方保密协议》(NDA)条款和条件的约束,并作为附件E附在这里,其条款通过引用纳入本协议。
17.2. 不宣发。供应商同意,除非法律要求,否则不会公开或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示在此处购买的任何产品 [***]。

18.记录保留
18.1.记录保留供应商在向irobot或irobot批准的第三方交付产品后的三(3)年期间,应当保存所有根据本协议制造的产品的准确和完整记录。这应该包括所有关于产品追溯以确保前向和反向追溯的记录。记录应至少包含与以下信息相关的所有信息:
元件批次证书
每次生产运行所生产的产品量
每次生产运行生产的产品的日期代码
所有经irobot批准的第三方发货产品的日期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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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发货产品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数据
所有寿命和可靠性测试单位

19.
19.1.irobot知识产权就产品而言,irobot应拥有《产品补充协议》中规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19.2.供应商知识产权除非产品附录中另有规定,产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应属于供应商所有。

20.条件;终止
20.1.术语本协议自生效日起开始,有效期为两年(“期限”)。期限可以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的互相协议延长。在本协议到期前供应商接受的所有订单应按照订单条款履行和支付。
20.2.因原因终止除非另有规定,本协议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对方可在收到书面通知规定的违约情况后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时终止本协议(“纠正期限”)。
20.3.便利地终止。双方均可随时通过书面通知另一方在180天内随意终止本协议。
20.4.终止要求。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供应商有责任在终止通知日期和终止生效日期之间(除非爱芮机器人另行书面通知)尽量减少所有发生的费用,供应商应:
I.根据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附件E),保护、保密,并在爱芮机器人要求时交付所有爱芮机器人机密信息;
II.向爱芮机器人提供“最后一次采购”产品的选项,如第8节所述;并
III.交付给爱芮机器人所有爱芮机器人拥有的工装。

21.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爱芮机器人均不对因或与最终签署的协议有关的附带、间接、特殊、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
除非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供应商欠供应商确定的款额不可争辩,否则在本协议期内,irobot对供应商的最大累计责任不应超过[***]。

22.非招聘雇员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或其终止后的两(2)年内,不会招揽对方任何雇员,以促使该雇员终止在对方的就职,一般在报纸或在线招聘广告不应视为招揽。

23.独立承包商
双方一致同意irobot无义务向供应商的员工支付任何报酬或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伤赔偿、健康福利和其他福利。供应商将全权负责向供应商的员工支付此类款项。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得被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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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irobot和供应商之间的合伙关系或合资企业,也不得将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解释为约定供应商或irobot为对方的代理。供应商和irobot都不应因对方的任何陈述、行为或不作为承担或受限。供应商(包括供应商员工)仅因本协议规定的目的和范围被irobot聘用,供应商与irobot的关系应该是独立承包商关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应在常规工作时间内自由支配其未根据本协议承担义务的资源。供应商和供应商员工不得被视为在本协议规定或其他方面拥有与irobot的雇员身份。此外,供应商或供应商员工不得扮演或宣称自己是irobot的代理人或雇员,也不得有明示或暗示的权力,代表irobot承担或设立任何义务,或以任何方式约束irobot。

24.信息安全
24.1.信息安全供应商将实施和维护信息和数据安全准则,以维护与irobot的机密信息相关的安全控制。至少,供应商的信息安全准则应包括:(a)要求供应商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守适用法律、规则和法规;(b)评估和管理系统故障的计划;(c)定期评估数据安全风险,并调整数据安全计划以减少此类风险;(d)通知和事件响应程序;(e)向irobot提供供应商的审计报告、结果和文档,以验证和评估与第三方认证或本日程表中列出的任何控件相关的控件;和(f)根据irobot不时请求,向irobot提供其SOC2 Type II或ISO 27001报告或等同行业标准安全认证或双方协商的独立审计副本。此外,供应商应遵守《附件D》中描述的安全要求。供应商不遵守《附件D》中描述的安全要求构成本协议的重大违约。

25.协议违约
供应商承认并同意,其违反根据本协议制造和供应任何产品的义务将对irobot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因为这些产品在种类和质量上是独一无二的,而且,合适的替代品不可获取或对irobot来说非常困难或不便获得。供应商进一步承认并同意,irobot无法通过金钱赔偿得到充分补偿。因此,在适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之外,在经济学、公平或其他法律上,在任何实际或威胁的违约情况下,irobot有权获得具体履行(包括法院命令要求供应商根据本协议制造和/或供应产品),无需支付保证金或证明实际损害。最后,供应商同意,这样的公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履行)是本节中考虑到的任何实际或威胁的违约的合理结果,供应商在此有意承担法院或其他仲裁庭可能会下令具体履行的风险。供应商进一步承认并同意,法院或仲裁庭下令的任何公平救济不会构成惩罚性赔偿。.

26.争议解决
26.1.仲裁各方同意,所有各方可能针对本协议或其条款与对方之间的任何索赔或争议均须通过仲裁来解决。除了保留获得临时救济或中间救济的权利之外,不放弃仲裁权利,本协议下的仲裁将是所有此类可仲裁请求的专属救济,除了保密和/或知识产权条款的违约情况。
26.2.仲裁地点双方还同意,仲裁应在马萨诸塞州波士顿进行,并应遵守美国仲裁协会(“AAA”)商业仲裁规则,仲裁裁决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登记。仲裁员有权授予法律、衡平和宣告救济。此类仲裁将对各方具有最终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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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仲裁员仲裁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一名由供应商选择,一名由irobot选择,第三名由双方由各自选择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协商选择。
26.4.执行程序双方同意,如果任何一方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以执行本协议,胜诉方将有权获得所有合理的律师费和法律成本,除了其他救济。

27.适用法律
本协议将受马萨诸塞联邦法律管辖(不考虑其法律冲突规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条款不适用于本协议。

28.一般条款
28.1.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裁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28.2.全部协议本协议、任何附件、修改、展品或相关采购订单将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完整和独家声明,取代所有提议或协议,口头或书面,以及双方与本协议主题相关的所有其他通讯。本协议只能通过书面形式修改,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28.3.放弃根据本协议对违约或缺省的宽恕不得视为对任何其他或随后的违约或缺省的宽恕。任何一方对强制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件的遵守的失败或延迟不构成对该条款或条件的宽恕,除非该条款或条件在书面声明中明确宽恕。当事方之间之前的交易或处理不应被视为建立任何习惯或习惯,放弃或修改本协议的任何规定。
28.4.标题本协议中包含的标题仅供参考,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28.5.救济措施当事方保留的补救措施应受本协议规定的限制。补救措施应是累积的,并且除了法律或衡平法提供的其他补救措施外还须另外提供。
28.6.具有约束力本协议应对当事方及其继任者和被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产生效力。
28.7.作业根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得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转让、委托或转让。该同意不得不合理地被拒绝。
28.8.法律声明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发出的法律通知和与本协议相关的通信将被视为在美国邮政服务郵寄邮资预付回邮、挂号邮资预付、普通承运人确认送达、带有签名确认的邮递服务或传真带有送达确认在五(5)个工作日后送达。地址如下或任何一方另有书面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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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供应商:深圳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
深圳市西丽街松坪山社区华中创新大楼A座10层9018号
中国深圳市南山区518055
收件人:罗德姆业务部总经理
电子邮件:lih2062@3irobotics.com
给irobot:irobot公司
8 Crosby大道
注意:总法律顾问 邮件停止10-2
Bedford,Massachusetts 01730
legal@irobot.com
副本送往:irobot公司
8 Crosby大道
注意: 采购、资源策划副总裁 邮政编码 10-2
马萨诸塞州贝德福德01730
procurement@irobot.com
28.9.条款的生存本协议终止后,以下各部分将持续有效:担保、非招揽员工、责任限制、赔偿、保密、知识产权所有权、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和审计权利。
28.10.审计权在本协议期间及之后的三(3)年内,每一方将保持完整准确的账簿和记录,以核实符合或不符合本协议的条款。每一方将在另一方书面要求至少三十(30)天通知后,允许另一方或其代表审核这些账簿和记录,地点为被审核方的场所。只有与根据本协议履行的相关的账簿和记录才可供审核和/或复制。各方同意在该审计过程中由其或其审计员了解或披露的任何信息均为被审计方的保密信息。
28.11.授权每一方声明具有充分的权力和权限签订并履行本协议,代表其签署本协议的人已获得适当授权并有权签订本协议。



17
在此证明,各方于下文所示的最新日期签署了本协议。
深圳3irobotix有限公司irobot公司
Richard Li/s/ 查尔斯·基洛
签名签名
Richard Li查尔斯·基洛
打印或打字的姓名打印或打字的姓名
ODM BU 总经理EVP 和 CSCO
标题标题
2023年8月17日 | 凌晨3点33分 EDT2023年8月16日 | 下午2点42分 EDT
日期日期








18
附录 A


原始设计制造商和供应协议
深圳3irobotix有限公司和irobot公司
irobot通用环境法规要求(“GERR”)








19
附件B
原始设计制造商和供应协议
深圳3irobotix有限公司和irobot公司
irobot通用质量要求(“GQR”)




































20
展览 C
原始设计制造商和供应协议
深圳3irobotix有限公司和irobot公司
产品附录









21
展品D
原始设计制造商和供应协议
深圳3irobotix有限公司和irobot公司


信息安全要求








22
附件E
原始设计制造商和供应协议
深圳3irobotix有限公司和irobot公司

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