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展览 31.2
认证
我,H. Patrick Hatcher,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表现食品集团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季度报告的10-Q表格(“注册人”);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所有期间内呈现的方式,相对准确地展示了被登记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并已经:
(a)设计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发行人(包括其合并附属机构)相关的重要信息在本实体内的其他人通过我们将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尤其在本报告所报告的期间向我们知晓;
(b)根据通常公认会计准则,我们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管下,导致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在外部目的下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合理的保证;
(c)评估发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对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作出结论,该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
(d)本报告中披露的任何有关申报人最近财政季度内(如果是年度报告,则为申报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其内部控制报告的任何变化已经对申报人的内部控制报告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对申报人的内部控制报告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且
5.申报人的其他签证官和我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报告的最新评估向申报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了:
(a)所有重大缺陷和设计或内部控制运营中的重大弱点,如果可能会对公司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和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申报人的内部控制报告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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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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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H. Patrick Hatcher |
H. Patrick Hatcher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