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cxt-ex321_20240930.htm EX-32.1 文件

展覽32.1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Crane NXt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報人”)2024年9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相關,該表格已於當前日期提呈證券及交易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報告”)。本人Aaron Saak為申報人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根據根據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條所採納的18 U.S.C.第1350節,藉此最好知識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完整地呈現了登記申請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此證書隨附本季度十量表10-Q的報告,並不應視為已作為本季度十量表10-Q的一部分而已提交。
 
簽字:/s/ Aaron Saak
Aaron Saak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