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根据行政长官认证,依据
18 U.S.C.第1350条。
根据采纳
豪利法案第906条(2002)
关于eHealth, 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财报(Form 10-Q)(以下简称“Form 10-Q”),根据今天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eHealth, Inc.的首席执行官Francis Soistman,在18 U.S.C.第1350条,根据豪利法案第906条,证明,据我所知:
(1)附有本认证的附件32.1的Form 10-Q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控制项10-Q表格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正呈现了eHealth, Inc.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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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FRANCIS SOISTMAN |
Francis Soistman |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2024年11月6日 |
已向eHealth,Inc.提供了符合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本,并将由eHealth,Inc.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