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Barings BD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的聲明,我,公司首席財務官Elizabeth A. Murray,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節,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的採納,特此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
(2) 報告中所含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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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LIZABETH A. MURRAY |
Elizabeth A. Murray |
首席財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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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