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表32.1
证书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豪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以表格10-Q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报告”)年度报告,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Kevin G. Burke特此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第906条,凭其所知作出以下声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以控件的形式公平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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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Kevin G. Bur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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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G. Burke,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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