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2.1
依据认证
18 U.S.C.第1350节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北部油气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季度期间提交的《关于表单10-Q提交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公司的下属董事特此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条,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标准,谨据其所知证实: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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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6日 | 签署:Nicholas O’Grady |
| Nicholas O’Grady 首席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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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6日 | 由: Chad Allen |
| 查德·艾伦 信安金融财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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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公司提交了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要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