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cde-09302410qex311.htm EX-31.1 文件

展示31.1
行政總裁的證書
根據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條和第13a-14(a)條例
或者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下的第15d-14(a)條例

 
我,米切爾·J·克雷布斯,證明如下:

 
1.我已審閱了庫爾礦業公司的這份第10-Q表格的季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沒有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省略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使所述陳述在該陳述作出的情況下,在涵蓋本報告的期間內不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控制項所收錄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公正地呈現了申報人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且對於報告期內所述各期均具有實質性意義;
4. 註冊者的其他證明負責人和我負責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項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和基本報表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並已:
 
(a)設計這些揭露控制項和程序,或者在公司監督下導致這些揭露控制項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有關註冊者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由那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在特別是準備本報告的期間告知我們;
(b)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提供合理保證,關於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用途編製財務報表;
(c) 評估註冊者的揭露控制項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該評估對揭露控制項和程序的有效性作出公司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
(d) 在本報告中披露在註冊者最近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影響了,或可能影響註冊者內部控制的任何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的變化;
 
5. 其他核證人員及我已根據公司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登記人的稽核師和登記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具有同等功能的人員)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設計或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操作上的重要弱點,可能會對報告主體的記錄、處理、概述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和
(b) 涉及對登記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無論規模大小,是否涉及詐欺。


 
由:/s/ Mitchell J. Krebs
Mitchell J. Krebs
主席、總裁兼首席執行官(首席執行官)
日期: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