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信安金融高级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根据《18 U.S.C.》第1350节,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采纳,《Coherus BioSciences, Inc.》的签署官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特此证明:Coherus BioSciences, Inc.已于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10-Q(Form 10-Q) (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真实地呈现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6日 | 通过: | /s/ Dennis M. Lanfear |
| 姓名: | Dennis M. Lanfear |
| 标题: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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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6日 | 通过: | /s/ 333 Twin Dolphin Drive,Suite 600 |
| 姓名: | 333 Twin Dolphin Drive,Suite 600 |
| 标题: | 首席财务官 |
该证明文件随附于相关的10-Q表格,未被视为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并且不得被引用并入申报人在1933年修订以及1934年修订的《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的任何申报中(无论是在报告日期之前还是之后),无论该类申报中是否包含任何普通的并入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