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依据
18 U.S.C. SECTION 1350
按照要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Certara,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报告,在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我,签署人,特此证明:我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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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6日。 | /s/ William Feehery | |
| William Feehery | |
| 首席执行官 | |
| 签名:/s/ Ian Lee | |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请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