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信安金融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我,海登-布朗,Upwork Inc.(以下简称“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特此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郑重声明,据我所知:
•该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财季的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展示了公司期间内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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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4年11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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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yden Brown |
| | Hayden Brown |
| | 首席执行官 |
| | 签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