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vsec-93024ex311.htm VSE CORPORATION EX-31.1 SECTION 302 CEO CERTIFICATION 文件
展品31.1
证明
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4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302条。
我,约翰·A·库莫,证明:
1.我已审阅VSE Corporation("申报人")的10-Q表格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对于所报告的期间有效;
4.本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义)以及基本报表内控(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义)并为本公司进行:
(a)设计了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关于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披露,尤其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我们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在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外部目的下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保证;
(c)评估了本公司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就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到期日(根据此评估)得出了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对本公司最近财政季度内发生并对本公司基本报表内控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可能重大影响的基本报表内控变化;
5.根据我们对基本报表内部控件的最新评估,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或董事会执行等效职能的人披露:
(a)所有设计或操作上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的内部控件,这些弱点有可能对注册人录入、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任何涉及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层或其他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11月6日/s/ John A. Cuomo
 John A. Cuomo
 首席执行官和总裁。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