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vsec-93024ex312.htm VSE CORPORATION EX-31.2 SECTION 302 CFO CERTIFICATION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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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
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13A-14條規定,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302條。

我,Adam R. Cohn,證明:

1.我已審閱了VSE Corporation(以下簡稱"註冊人")的10-Q表格上的這份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3.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所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反映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情況,對於所報告的期間有效;
4.董事會的其他認證人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和內部控制的基本報表(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對於登記證明人,並且:
(a)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在編制本報告期間,與登記者(包括其合併子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向我們披露;
(b)我們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在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外部目的下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的可靠保證;
(c)評估了登記證明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覆蓋期末基於此評估;並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登記證明人最近財季內發生對登記證明人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化,這些變化對登記證明人的內部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者可能會合理地影響登記證明人的內部控制;並
5.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我和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已經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等效職能的人)披露:
(a)所有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對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任何涉及對發行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僱員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11月6日/s/ 亞當·R·科恩
亞當·R·科恩
 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