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根據18 U.S.C.第1350條款的認證
信安金融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
根據18 U.S.C. §1350,我們,JELD-WEN Holding, Inc.的簽署官員(「公司」),特此證明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財政期間內的第10-Q表格(「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真實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11月6日
/s/ William J. Christensen
威廉·J·克里斯滕森
首席執行官
簽名:/s/ Ian Lee
/s/ 薩曼莎·L·斯托達德
薩曼莎·斯托達德
執行副總裁暨首席財務官(信安金融官)
上述聲明僅根據18 U.S.C. §1350提供,並不作爲報告的一部分或作爲單獨的披露文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