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1.2
認證
我,Peter Allen,證明:
1. 我已經審閱了Genco Shipping&Trading Limited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Form 10-Q季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在所涉及期間陳述的內容是真實、準確、不含任何虛假陳述,並且沒有撇下重要事實陳述,其陳述在所處原有環境下不會產生誤導作用;
3.基於我的了解,該報告中所涉及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上述報告期間所呈現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的所有實質方面都是公正、準確且充分體現的;
4. 本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申報控制條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規定)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規定);
(a) 設計或監督該揭示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關於登記者(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內部的其他人告知我們,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的期間;
(b) 設計或監督該內部控制系統的設計,以提供合理的保證,以符合通用會計準則,爲外部目的編制財務報表的可靠性;
(c) 評估了登記者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這種評估呈現了我們關於揭示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末; 並
(d) 披露了本報告期間內發生的登記者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任何變化(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登記者的第四個財務季度),這些變化對登記者內部財務報告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有可能對登記者的內部財務報告產生實質性影響; 並
5. 根據我們對基本財務報表的最新評估,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的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
(a) 在內部控制過程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會對登記者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並且
(b) 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登記者內部財務控制中擁有重要作用的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爲,無論是否屬實。
| /s/ Peter Allen |
| 姓名:Peter Allen |
日期: 2024年11月6日 | 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