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1.2
認證
我,Brian J. Wendling,證明:
1.我已審閱Liberty 貓途鷹 控股公司(Form 10-Q)的本季度報告;
2.基於我所知,本季度報告期間內,本報告未包含任何虛假聲明,或未遺漏任何必要陳述的重要事實,以使在製作此類聲明的情況下,這些聲明不會誤導;
3.根據我的了解,包含在本季度報告中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展示了註冊人的財務 控件、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截至本季度報告中呈現的期間及全部的狀況;
4.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規則中定義的)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規則中定義的);針對註冊機構的評估有效性,並在本季度報告中提出了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根據此評估,截至本季度報告涵蓋的期間結束時;
a)我們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促使設計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與註冊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能夠在準備本季度報告的期間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向我們披露。
b)我們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在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外部目的下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的可靠保證;
c)根據該評估,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季度報告中闡明瞭我們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傳至本季度報告末端所覆蓋期間結束的,基於該評估;
d)在本季度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最近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影響的任何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化(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財政季度),這些變化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有可能產生重大影響;
5.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我作爲申報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已向申報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作出披露:
a)內部控制在設計或操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有合理可能對申報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產生不利影響);和
b)任何涉及對公司財務報告控制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所涉及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