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 4 cbsh9302024ex32.htm EX-32 文件

附件3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根据今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康默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Form 10-Q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John W. kemper和首席财务官Charles G. Kim在此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用的18 U.S.C. 第1350条根据最佳了解做出以下声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1934年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实质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JOHN W. KEMPER
John W. kemper
首席执行官
CHARLES G. KIM
Charles G. Kim
首席财务官
2024年11月6日。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请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