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1.1
证书
我,Karim Donnez,证明:
1. 我已审阅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LiveWire Group, Inc.季度报告10-Q 的LiveWire Group, Inc.;
2.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未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重大事实或疏漏关于必须揭示的重大事实,使其陈述对于报告期所涵盖的情况,在做出这样的陈述的情况下,不会误导;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所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控制项方面,公正地呈现了该登记人截至报告期结束的财务状况、业务成果和现金流量;
4. 本公司的另一名签署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案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的)以供本公司使用:
a) 经由我们监督,设计此种揭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监督下的他人设计此种揭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此申报人以及其合并附属公司有关之重要资讯,特别是在本报告编制期间内,由上述实体内之他人向我们知悉;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内部控制以合乎一般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及基本报表可靠性之合理保证;或者,让内部控制的设计在我们的监督下完成,以合乎一般会计原则,为对外目的的财务报告及基本报表的准备提供合理保证;
c) 评估了申报人的资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结果,对该申报期末的资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我们的结论。
d) 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在最近财季内发生的任何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变化(对于年度报告而言,注册人的最后一个季度),该变化已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以及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或履行相等职能的人)披露:
a) 所有对内部财务控制的设计或运营存在重大不足和实质缺陷的情况,这些情况合理可能对登记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
b)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本公司基本报表内部控制项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诈欺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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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6日 | /s/ Karim Donnez |
| Karim Donnez |
|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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