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hibit32209302024q110q.htm KIMBALL ELECTRONICS, INC. EXHIBIT 32.2 文件

附件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Kimball Electronics,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我,該公司首席財務官阿納·T·克魯姆,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利法案第906條採用的18 U.S.C. 第1350條規定,特此聲明: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以及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日期:2024年11月6日。 
 /s/ JANA t. CROOM
 JANA t. CROOM
首席財務官